泰安将建50个环保吸烟室和500处吸烟点

发布日期:2019-10-11  作者:国平实业

    近日,市政府发布《规范吸烟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》, 泰安将坚持多方合作、社会共建、公益为主的原则,完善控烟场所吸烟室、吸烟区、吸烟点等基础设施建设,倡导文明吸烟方式,满足烟民合理消费诉求,保护非吸烟群体健康权益,努力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。

    《方案》明确,我市将按照先易后难、先室内后室外的实施步骤,以烟草部门为建设主体,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,于2018年在全市范围内建设吸烟室50处、吸烟区50处、吸烟点500处。2019年至2020年,将进一步拓展全市适当场所吸烟区建设,为卷烟消费者创造文明、便捷、舒心的消费环境。

    其中,在具备条件的景区、车站等人口流动较大的场所,将在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吸烟标识,并依据场所实际面积建立吸烟室。吸烟室由烟草部门统一规划设计,具备安全卫生、文明宣传、服务便民等功能。在吸烟区域设置统一、醒目的引导标识,在合适位置注明吸烟有害健康等警示标识或公益性宣传标语,配置“点火装置、烟蒂桶、烟灰缸、休闲桌椅、消防装置等基础设施,提升烟草消费环境,规范烟草消费行为,消除公共场所安全隐患。

    针对办公场所、服务网点特定人群的吸烟需求,在远离公众、靠进窗户的区域,有序、适度开展吸烟区建设,倡导烟头不落地的基本理念,配置烟灰缸、烟蒂桶、宣传册等配套设施,建立干净整洁的楼宇绿色吸烟区。

    在室外如公园、广场、公交站、规模较大的客户店外等控烟相对宽松的特定消费场所、露天区域,远离人员密集区域和行人必经主要通道,配合垃圾分类处理装置,建立符合消防安全和城市规划要求的便民吸烟点,配备烟蒂桶、烟蒂盘等,并在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吸烟危害健康标识。

    对于宾馆、酒店、酒吧、网吧等消费娱乐场所,积极引导其自行设立吸烟点、吸烟区、吸烟室,烟草部门配备相应的专用设备,如点烟器、空气净化器、烟灰缸(桶)、烟模等,形成相对独立的吸烟环境。同时,向人员密集商圈的卷烟零售终端及环卫工人发放便携式烟灰袋(盒),用以向吸烟人群进行宣传和派发。